孝经・天子章第二

  子曰:“爱亲者,不敢恶于人;敬亲者,不敢慢于人;爱敬尽于事亲,而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,盖天子之孝也。

  甫刑云: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