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・道德经(十六):致虚极,守静笃

  致虚极,守静笃。

  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

  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

  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全,全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